关于评选对家族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关于评选对家族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关于评选对家族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各地上官(官)氏家族理事会、联谊会:
近十年来,全国广大上官(官)氏宗亲在习近平新时代思想指引下,遵循全国协调组提出的“二十四字”方针、宗旨和目标,深入开展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,编修族谱,修建宗祠,保护文物、古籍,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,在促进社会经济,文化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了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。为了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弘扬正气,促进民族振兴和推动姓氏文化研究继续深入发展。上官姓氏文化研究全国协调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,自下而上推荐评选对上官(官)氏家族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并在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第七届全国研讨会上进行表彰。
一、奖项:
1、突出贡献奖单位,突出贡献奖个人。
2、贡献奖单位,贡献奖个人。
二、条件:
1、推荐参评“突出贡献奖”单位和个人,应在姓氏文化研究,举办全国(区域)性文化研讨会,编修族谱(志)、修建宗祠、保护文物、古籍或在某项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,在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和全国姓氏文化研究有较大影响的家族理事会、联谊会和宗亲个人。
2、推荐参评“贡献奖”单位和个人,应在姓氏文化研究,举办区域性姓氏文化研讨会,编修族谱(志)、修建宗祠、保护文物、古籍或某项事业等方面做出贡献,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家族理事会、联谊会和宗亲个人。
三、推荐方式:以家族理事会、联谊会为单位进行推荐,参评单位和个人写出申报材料。
四、拟参评的单位和个人将申报材料送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协调组秘书处,联系人:上官步辉,联系电话:13609586450,邮箱:965242750@qq.com。
五、全国协调组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获奖单位和个人,并在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第七届全国研讨会上给予表彰,单位颁发奖牌,个人颁发奖状,以资鼓励。对获得“突出贡献”奖的典型事迹材料选编入《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第七届全国研讨会文集》。
各地上官(官)氏家族理事会、联谊会:
近十年来,全国广大上官(官)氏宗亲在习近平新时代思想指引下,遵循全国协调组提出的“二十四字”方针、宗旨和目标,深入开展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,编修族谱,修建宗祠,保护文物、古籍,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,在促进社会经济,文化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了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。为了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弘扬正气,促进民族振兴和推动姓氏文化研究继续深入发展。上官姓氏文化研究全国协调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,自下而上推荐评选对上官(官)氏家族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并在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第七届全国研讨会上进行表彰。
一、奖项:
1、突出贡献奖单位,突出贡献奖个人。
2、贡献奖单位,贡献奖个人。
二、条件:
1、推荐参评“突出贡献奖”单位和个人,应在姓氏文化研究,举办全国(区域)性文化研讨会,编修族谱(志)、修建宗祠、保护文物、古籍或在某项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,在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和全国姓氏文化研究有较大影响的家族理事会、联谊会和宗亲个人。
2、推荐参评“贡献奖”单位和个人,应在姓氏文化研究,举办区域性姓氏文化研讨会,编修族谱(志)、修建宗祠、保护文物、古籍或某项事业等方面做出贡献,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家族理事会、联谊会和宗亲个人。
三、推荐方式:以家族理事会、联谊会为单位进行推荐,参评单位和个人写出申报材料。
四、拟参评的单位和个人将申报材料送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协调组秘书处,联系人:上官步辉,联系电话:13609586450,邮箱:965242750@qq.com。
五、全国协调组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获奖单位和个人,并在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第七届全国研讨会上给予表彰,单位颁发奖牌,个人颁发奖状,以资鼓励。对获得“突出贡献”奖的典型事迹材料选编入《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第七届全国研讨会文集》。
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全国协调组
上官(官)姓氏文化研究第七届全国研讨会筹备组2021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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